
什么是ED,Early Decision,提前錄取
只能申請一所學校,被錄取后必須要去就讀,具有唯一的確定的強制性。截止日期一般在11月,每年有ED的大學數量都有限,少部分學校還有ED2。如果被ED拒絕或推遲,都不會影響學生的RD申請;
Early Decision,簡稱為ED(細分有EDI和EDII)。要正確把握ED,需要記住以下幾個關鍵點:
1.截止日期:一般來說,ED1的截止日期是11月1日,ED2的截止日期是1月1日。
2.與一所大學排他性的捆綁承諾:只能選擇一所大學以ED的方式申請,意味著你做出這樣的承諾:該大學是我的第一選擇,如果該學校錄取了我,我一定會報到入學。
3.絕對唯一:當學生們申請ED的時候,在任何時間段,你只能有一所正在進行的ED申請,也就是說,你不能同時申請兩個ED的學校。
4.時間不同,性質相同:部分大學的ED有ED1,ED2之分,意即,你若被A大學的ED1拒絕,你可以再申請B大學的ED2。無論ED1還是ED2都遵循ED的絕對唯一和捆綁承諾的原則。
5.可與EA同步申請:同學們可以同時申請其他學校的EA,但一定要是非綁定的EA(下面會有說明)。
6.與常規申請兼容:學生申請ED的時候,可以申請別的學校的常規錄取,即RD。但是,一旦你被ED錄取以后,你必須立即撤回所有其他學校的申請。
7.允許反悔的情況:只有當你申請了助學金(need-based financial aid),但學校沒有給你所要求的獎學金的情況,你才有權利以缺少資金無法入學為由,拒絕學校的ED錄取。
8.后悔的重大結果:被ED錄取的學生必須提交入學申請(Gapyear申請等可以延期入學)。如果違反ED協定,比如同時申請兩個學校的ED的話,有權取消你的ED資格和入學資格。